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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警察枪击案而获罪5年之久的李国和陈文章生贵,被终审认定无罪

发布时间:2011/11/21  浏览数: 1531 次  浏览字体:[ ]
  
邢亚盖现在心里很不踏实 
邢亚盖现在心里很不踏实


 

  3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要求追究冤案制造者

  

  核心提示

  5年前,一宗由命案引发的警察枪击案,导致包括当地公安局长在内的4名干警获刑。随着时间的推移,正当人们逐渐淡忘了这些案子的时候,2011年11月1日,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传来——当天,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再审判决,因警察枪击案而获罪5年之久的李国和(原东方市公安局局长)、陈文吉(原东方市公安局纪委书记)、章生贵(原东方市公安局大田派出所所长),被终审认定无罪。警察枪击案是如何发生的,和命案有着怎样的联系?时至今日,数名命案嫌犯缘何无一归案?办案警察因何获罪?连日来,记者赶赴北京、海南,展开调查。

  海南警方欲恢复两警察待遇

  2011年11月13日上午,记者到达海南省东方市第三天,该市公安局召开党委会,研究解决陈文吉、章生贵的待遇恢复问题。

  “我10日接到海南省高院再审判决结果,应该恢复两人应有的待遇,包括被取消的警察身份。”受访时,东方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朱洪山说,他不清楚11年前的命案,但“为蒙冤干警维权,是我的责任”。

  “压在身上的一块石头,终于搬掉了。”11月10日晚,记者如约见到章生贵,随行的陈文吉希望早点恢复党籍。

  昨天下午,记者接到章生贵来电,称东方市公安局派员慰问了他和陈文吉,还给了他们每人1000元慰问金。

  警方认定命案嫌犯遭检方否定

  陈文吉和章生贵获罪,缘起一宗命案引发的“警察枪击案”。

  1999年8月22日,东方市大田乡(今大田镇)新宁坡村几十名村民群殴该乡保丁村村民符亚红及其哥哥王文安(记者注:两人是亲兄弟,王出生后被送给同村王家养活),王文安被打死。“我是当时的管区民警,接警后到现场看到很多新宁坡村民,有的拿刀,有的拿棍,符亚红被打得嘴角流血。”文瑞强(注:东方市大田乡派出所开枪民警)回忆,他看见一个年轻人大喊“打死,打死”。

  当天场景,符亚红也历历在目。“邢亚盖把我的嘴打流血,还威胁我不能报警。有个人用棍子打我哥的头,邢亚盖又用刀砍他的头和肩膀,看我哥倒地,那些人全跑了。”符亚红说,他当时并不认识邢亚盖,但忘不了邢的长相。

  卷宗记载,时年26岁的邢亚盖,新宁坡村五队村民,生育3子,其岳父符光华是村主任。

  变故出现在2000年7月24日。当天下午,文瑞强奉命抓捕脱逃嫌犯。在大田乡公路一卡点,他看到并认出一骑摩托车的年轻人,正是“8·22”命案中叫嚷“打死,打死”者,遂要求其靠边,对方不听。文瑞强鸣枪示警,无效,于是连开两枪。此人中枪后,驾车逃跑。

  2000年8月2日,东方市公安局出具报告,依据案发现场勘验以及多名目击证人证言,认定邢亚盖是参与“8·22”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就警察开枪行为,认定文瑞强使用枪支属正当行为,应予通报表扬。

  然而,2000年9月5日,在未经符亚红辨认邢亚盖的前提下,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出具报告,认定邢亚盖没有参与“8·22”案,依据是:邢本人否认,其他几名嫌犯翻供。

  数名命案嫌疑人因何无一归案?

  “8·22”案发生后,当地警方曾抓获了几名嫌疑人。

  1999年10月26日,东方市公安局的破案报告表显示:该案属故意伤害罪,被呈捕嫌犯有5人,其中两人在逃。经审讯,唐进龙、吉亚平、邢诗华3人供认不讳。时任东方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长的杨泽波(杨现任东方市公安局副局长)签署:同意破案。

  “由于‘8·22’案犯罪嫌疑人唐进龙、吉亚平、邢诗华均翻供,另外两名嫌犯在逃,导致证据不足,经公检两家集体讨论不符合起诉条件……”这是2007年5月东方市公安局向海南省公安厅出具的一份情况报告。报告称,当年3月9日,该局重新成立专案组,依法传唤唐进龙、吉亚平等人,但他们外出打工,没找到人。

  事实上,结合当地警方知情人以及海南省高院的再审认定,此案涉及的犯罪嫌疑人至今无一归案。“一个重要原因是,公安机关说释放嫌犯是与东方市检察院会商讨论的结果。”

  曾负责批捕和公诉工作的原东方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守华认为,该案的办理程序存在问题。“按照工作规定和程序,如果公安局和检察院会商讨论案子,是要召集相关人员开会的,要有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人员名单。但警方是在怎样的情况下释放嫌犯,我并不清楚,也没有文字记录。就我当时的职务来说,这样的会商是应该参加的,即使我没参加,也会安排相应人员列席,但这些都没有。”张守华说。

  2011年11月14日上午,记者拨通杨泽波的手机,欲了解数名嫌犯的情况,杨拒绝采访。

  数名嫌犯被放,命案悬而未决。受害人符亚红因不知邢亚盖姓名,一直控告“新宁坡村”,至今无果。

  涉嫌滥用职权3警察被诉获刑

  李国和、章生贵、陈文吉获罪,缘于海南检方的调查。

  检方认为,警察枪击事件发生后,李国和、章生贵、陈文吉没有认真调查核实被枪击者情况,使邢亚盖及其亲属多次上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非法拘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对3人立案侦查。

  2006年7月26日,文瑞强被诉犯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赔偿邢亚盖医疗费5200多元;同年六七月间,章生贵、陈文吉、李国和3人也相继被捕,随后,分获缓刑。

  当年11月,“李国和、陈文吉、章生贵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被列入“海南省十大渎职侵权案”,当地媒体(记者注:海南日报)依据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提供的信息,做了公开报道。

  海南一办案检察官被叫停提拔

  李国和等3人不服有罪判决,一直申诉。

  2009年全国两会期间,31名全国人大代表的联名建议和涉案警察的《申诉控告书》被递交给中央领导;同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下达《指令再审决定书》。

  2010年1月14日,公安部督察局等6部门,连同特邀的全国人大代表、公安部监督员、刑法学家等举行研讨会,议题是维护民警合法权益。

  2011年11月1日,海南省高院再审判定:从李国和对待枪击事件的工作态度及行为表现看,其工作是认真负责的,行动积极、迅速,正确履行了局长职责;原判对李国和、章生贵、陈文吉适用法律错误。撤销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和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3名被告无罪。

  2011年11月14日,记者就“检方批捕、公诉等办案环节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应启动错案追究程序”等问题,采访海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黄卫国,未果。又通过该院新闻宣传处处长许玉民,留下文字采访提纲。

  至记者发稿时,未有回复。

  据海南省高院再审认定,现有证据足以证明,邢亚盖迄今仍是“8·22”案的犯罪嫌疑人!

  2011年11月11日上午,记者走进海南省东方市新宁坡村,见到了邢亚盖。邢坚称自己没有参与当年命案。“没做就是没做(指参与当年“8·22”命案)。”邢亚盖说,“我以为我的案子都结了,谁知道李国和他们为啥又翻案?现在心里很不踏实。”

  据悉,3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要求追究恶意陷害公安民警的有关检察官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检察官违法乱纪零容忍,已叫停拟提拔“李国和等3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办案人——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王昌泽为副检察长的程序,并将在3名民警案件再审结果出来之后,启动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程序。

  对文瑞强来说,昔日同事获清白让他既高兴,又失落,他决定继续申诉。

  而符亚红亦表示,他还要告下去,直到该担罪责的人受到法律制裁。“不然,我没法对死去的哥哥交代。”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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