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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北京市高院核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大兴灭门案凶手李磊的死刑

发布时间:2011/9/16  浏览数: 854 次  浏览字体:[ ]
  

北京大兴灭门案凶手李磊今日被执行死刑

李磊(资料图)

人民网北京9月16日电 (记者李婧 赵艳红)今日上午9时50分左右,北京大兴灭门案凶手李磊被押上囚车,奔赴刑场。

此前,9月8日,经北京市高院核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大兴灭门案凶手李磊的死刑。

2009年11月23日晚10点多至次日凌晨,在大兴区黄村镇清澄名苑小区内,李磊持刀将父母、妹妹、妻子和两个儿子杀死。去年10月15日,北京市一中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磊死刑立即执行,并附带赔偿三方受害人345万余元。

宣判后,李磊未对刑事部分提起上诉,而是以自己名下财产“不够赔”为由,就民事部分提起上诉。今年3月3日,北京市高院宣布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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