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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受伤丧失性能力 妻子告公司讨“性福权”
发布时间:2010/11/5
浏览数: 68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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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索“性福权”要工地赔偿20万元追踪报道
丈夫被工地铁门压伤下体,导致性能力丧失,妻子将该工地所属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婚内性生活权利损失费20万元。近日,经过市第一人民法院调解,涉案公司方面同意赔偿给丈夫64万多元,妻子选择了撤诉。
今年4月25日,丈夫刘某到某公司的工地进行混凝土施工,该公司新安装的铁门突然倾倒,刘某躲避不及,被大门压伤“关键部位”,经鉴定,为二级伤残,性功能完全丧失。随后,妻子王某将工地所属公司告上法庭,追讨“性福权”,要求被告公司赔偿其婚内性生活权利损失费20万元。据介绍,这起案件是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的首宗以“性福权”受侵害为由提起诉讼的案件。
近日,第一法院就此进行了调解,促成原告刘某与涉案石油化工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该公司一次性支付原告刘某各项赔偿金共计64万余元。鉴于该公司积极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刘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同时刘某的妻子王某也撤回了对被告的起诉。
案件回放
35岁的四川人刘某在工地干活时,工地铁门突然倒塌,刘某躲避不及被砸中,经鉴定为二级伤残,性功能完全丧失。刘某28岁的妻子王某一怒之下将该工地所在公司告上法庭,索要“性福权”,要求被告公司赔偿其婚内性生活权利损失费20万元。 来源:广州日报 唐红杰 廖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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