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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后留字条道歉:对不起,我是个坏人
发布时间:2010/10/20
浏览数: 111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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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后留字条道歉 男子被判“回家”
法院考虑其尚未成年和认罪态度作出定罪免刑判决,并申请法援基金助其返乡
“对不起,我是个坏人……祝你天天开心。”18岁的李强(化名)盗窃之后,又将部分物品放回事主家门口,并留下字条道歉。
10月18日,东城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李强作案时尚未成年,且综合认罪态度等因素,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少年无钱上网实施盗窃
2009年底,李强随父亲来京打工,由于沉迷网络,在与父亲吵架后离家出走。没有收入来源,他便起了入室行窃的念头。
检方指控,1月7日凌晨,李强进入一事主家,盗取了数码相机、MP4播放器、手机及六百余元现金等。案发六天后,他回到事主家门口,将手机和挎包放在屋门口,并留下字条“闲人勿动。对不起,我是个坏人……祝你天天开心”。1月20日,李强在接受民警盘查时,交代了行窃的过程。
家长承认未尽教育责任
10月18日9时30分,李强被两名法警带上法庭,他表示认罪。
法院聘请的社会调查员,宣读了案发后前往李强老家的调查结果,认为李强从小辍学,父母长时间分居,家长对其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导致被虚拟的网络世界所诱惑,不能自拔,最终导致犯罪。
李强的父亲说,李强是个内向的孩子,“很难沟通”。由于沉迷网络,彻夜上网。“听说他盗窃被抓……我没有尽到教育的责任。”
10月18日,法庭当庭判决李强盗窃罪成立,免于刑事处罚。听到判决后,李强的第一句话是为父母辩解,“他们对我挺好的,是我自己的问题。”
法官申请基金助少年返乡
10月18日下午,承办法官联合看守所管教民警、全国律协未保委、社会调查员和被告人家属,对李强进行了帮教。法官还为李强从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保护专项基金申请到了500元,为其购买了车票、食品等东西,帮助其重返家乡。
- 对话
“父母总拿我和别人比”
新京报:为什么会去盗窃?
李强:玩游戏,没钱了。
新京报:为什么又将物品还回去,还留下字条道歉?
李强:包里很多银行卡和证件,补办很困难,她肯定很着急。
新京报:网络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
李强:我在游戏里有最好的装备,喜欢找人PK,网络里还有很多朋友。
新京报:想过戒掉上网吗?
李强:我也想过。但是父母总拿我和别人比,我比不过,感觉很挫败。但是在网络游戏里,我是顶级的。
来源:新京报 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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