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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北京隔空提讯武汉两被告 节约司法成本

发布时间:2010/9/17  浏览数: 1009 次  浏览字体:[ ]
  
  “我们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今天对你进行提讯,你是否看得清我们?能否听清楚我们的提问?”“能……”

  14日14时10分至16时50分,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分别对将被判处死刑的两名被告人牟某和周某进行远程提讯。这是汉川法院首次利用远程视频系统,成功实行最高人民法院的隔空提讯。

  据介绍,2007年2月12日,在汉川商场抢劫杀死两人的双尸案件嫌犯牟某、周某,经孝感中院一审被判处死刑,被告人上诉,省高院开庭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呈报最高院核准。

  死刑复核程序中,最高院的法官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分别对两被告人的身份情况、事实及证据、犯罪情节、有无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等进行全面讯问审查。

  整个提审过程实现了画面与声音实时同步传输,图像流畅,音质清晰,整个讯问过程由远程提讯系统自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制成光盘保存。

  提讯结束后,最高院将提讯笔录及时传真至汉川法院,交被告人核对签名,然后,汉川法院将被告人确认签名的提讯笔录用机要件寄至最高院。

  据介绍,远程视频提讯系统这种新型提讯方式,实现了审理异地案件“足不出户”,有效缩短审判周期,快速便捷,大大节约了司法成本。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贾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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