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
律师简介
|
联系方式
|
律师简介
|
在线咨询
|
刑事辩护
|
离婚纠纷
|
交通事故
|
医疗事故
|
保险理赔
|
立法动态
|
劳动争议
|
房产建筑
|
案件聚焦
|
法制新闻
|
律师随笔
|
知识产权
|
法律顾问
|
律师自律
|
行政案件
|
债权债务
|
强制执行
|
成功案例
|
采访视频
|
动漫视频
|
庭审现场
|
收费标准
|
您的位置:
首页
>> 浏览文章
呼市第二监狱暴动越狱案二审维持原判
发布时间:2010/8/16
浏览数: 1337 次
浏览字体:[
大
中
小
]
震惊全国的2009年呼和浩特第二监狱“10·17”暴动越狱案3名主犯,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不公开审理,二审驳回了被告人李洪斌的上诉,维持一审的死刑判决。
7月6日,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在一审中,以被告人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犯暴动越狱罪,依法判处3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罪犯李洪斌以不是主谋、没有致人死亡的行为、罪行相对较轻、原判量刑重等为由,对刑事部分的判决提出上诉;同时,遇害警察兰建国的妻子及其女儿以请求增加死亡赔偿金为由,对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不服,也提出上诉。
8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经不公开审理认为,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对被告人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后果以及社会危害性质作出的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另因死亡赔偿金不适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故对此案附带民事原告人提出的上诉理由不予支持。
8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经讨论,驳回了有关被告人李洪斌和受害人家属的上诉、维持原判。目前,此案刑事裁定部分已经依法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来源:检察日报 汤计 田玥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如需转载宿迁姜亚春律师网原创作品,请注明出自于江苏苏银律师事务所宿迁姜亚春律师网。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恒基大厦17楼
电话:13013900543(微信同号)
站长:姜亚春律师
copyright@2005
宿迁律师网
所有
苏ICP备09001819号-1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