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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捡银行卡提取现金获刑五年罚五万
发布时间:2010/6/11
浏览数: 110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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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捡银行卡试出密码 提取现金获刑五年罚五万
捡来一张银行卡,居然试出了卡的密码。这名“幸运”的男子在分次取款6万余元人民币后,又将卡内剩余的13000余元转到了妻子的账户上。6月10日,武汉江岸区法院对该男子作出判决,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决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9月10日23时许,吴光华(化名)在武汉江岸区工农兵路的“中国工商银行”自动柜员机上,拾得被害人吴勇(化名)1张户名为“张民方(化名)”的银行卡。次日,吴光华通过多种方式试出了此卡的密码,在兴奋之余,吴光华首先在自动柜员机上取出现金共计人民币1.82万元,后在银行柜台上再次取得现金人民币4.8万元,并往其妻子的银行账户上转款人民币13772元后将该银行卡丢弃。
2009年9月15日,吴光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其家属代其退出赃款人民币8万元。此款已由公安机关发还给被害人吴勇。
法院审理认为,吴光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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