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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匪南京闹市抢15万元现金 抛撒两万元趁乱逃跑

发布时间:2010/3/26  浏览数: 1070 次  浏览字体:[ ]
  

  3月10日下午2时20分许,溧水某公司的会计熊某因单位业务需要要到银行去取一笔15万元的现金。为了保险起见,单位领导还给她派了一辆车子,由经验丰富的驾驶员老潘负责接送。熊会计在县城永阳镇的工商银行取了15万元,把钱装进一个布袋子里。她不敢带着钱在外停留,取完钱后立即就上了车,把布袋放在车内仪表盘上。

  刚取15万元8分钟后被抢

  老潘开着车子往单位赶,行至县城大西门街时,熊会计突然想起单位还有另外一件事要办,便下车办事。“老潘,这钱放在车上你多留点神啊,我办个事,去去就来。”2点30分,熊会计刚走出没多远,一名戴头盔的青年男子突然窜出,打开副驾驶室门一把将装着15万现金的布袋抢走。路边不远处停了一辆蓝色铃木无牌摩托车,“头盔男”带着钱上了同伙的摩托车一路狂奔。老潘眼见钱被抢赶紧驾驶面包车猛追。眼看要被追上了,两名男子慌不择路,路上有没有人他们也不管了,只知道加速狂奔,还撞伤一名路过行人(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老潘驾驶的面包车终于追上了这辆摩托车。两男子见状立马弃车逃跑,他们一边跑一边从布袋子里拿出一沓沓现金向外抛撒(事后查明一共撒了2万元),不明真相的人群一阵骚乱,两人上了一辆小轿车后逃跑。

  当天下午南京市公安局会同溧水县公安局连夜成立了“3·10”专案组。经调查,实施抢劫时犯罪嫌疑人所骑的摩托车(车牌号苏AML3××)是3月9日下午永阳镇一辆被盗车辆。涉案嫌疑人为3至4名广西籍男青年,团伙成员现已潜回广西。得知对方去向后,溧水县公安局副局长尹照生亲率9名精干警力赶赴广西。“3·10”抢劫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很快在广西落网。

  四劫匪踩点等了一个星期

  据交代,覃某、罗某和另两名同伙陆某、覃某某都喜欢赌博。赌输了钱又没有正经工作的他们相约一起“搞钱”。

  今年3月3日,四人在来宾当地租来一辆轿车,于次日中午抵达马鞍山。3月6日至9日,四人驾车往来于马鞍山及溧水之间,伺机寻找目标,困了就睡在车上,后因下雪等原因未果。9日下午4时许,四名犯罪嫌疑人窜至溧水县城三小后门口,将一车牌号为苏AML3××的蓝色铃木摩托车盗走,作为抢劫交通工具。四人密谋由覃某、陆某驾驶摩托车实施抢劫,罗某、覃某某驾驶轿车在附近接应。

  10日14时许,陆某、覃某驾乘摩托车窜至溧水县城,发现潘某、熊某从弯子口某银行取款后拎了一只红色布袋出来,上车后布袋就放在车内仪表盘上。见时机“成熟”,陆某、覃某遂驾乘摩托车尾随。14时30分许,面包车行至大西门苏果便利超市门口停下,熊某下车办事,犯罪嫌疑人覃某突然打开副驾驶室门将布袋抢走,并迅速坐上陆某驾驶的摩托车逃跑。四人将13万元赃款分掉后各自潜回老家。3月20日,溧水警方将涉嫌抢劫罪的犯罪嫌疑人覃某、罗某押解回宁并刑事拘留,陆某、覃某某已被上网追缉,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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