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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律师网:广东省吴川市海滨街道某幼儿园发生一宗故意杀人案

发布时间:2019/10/17  浏览数: 488 次  浏览字体:[ ]
  

  近日,我市(广东省吴川市)海滨街道某幼儿园发生一宗故意杀人案,案发后我局快速控制犯罪嫌疑人并侦破案件。

2019年8月25日下午,我局接到一名男子报警,报警人称自己在吴川市海滨街道某幼儿园杀了人,自己也自杀了。接报后,辖区海滨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经在现场搜索,民警在该幼儿园三楼一间课室里发现一名年轻男子和一名年轻女子,两人均是昏迷在地上,两人的颈部都有被刀割伤的痕迹,地上有大量血迹。民警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并联系医院派出急救人员。医院急救人员到场后全力抢救,昏迷的年轻男子脱离危险期,但昏迷的年轻女子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我局领导对该案高度重视,迅速指示刑侦大队展开现场取证及侦查工作。

经查,犯罪嫌疑人凌某华(男,22岁,吴川市振文镇人)为了找一名幼儿园女老师做女朋友,编造自己是一名家庭优渥的离异男性的虚假信息,以自己有一儿子需要到幼儿园读书为由与某幼儿园负责人接触,要求该幼儿园8月25日安排一名老师带其参观幼儿园。8月25日上午,凌某华在吴川市振文镇一间杂货店购买了一把水果刀,企图在参观幼儿园过程中胁迫女老师与其发生性行为。8月25日下午,凌某华骗取该幼儿园老师黎某玲(受害人,女,30岁,吴川市梅录街道人)带其参观幼儿园的教学环境,参观过程中凌某华企图强奸黎某玲,遭到黎某玲的剧烈反抗。为了胁迫黎某玲,凌某华拿出事先准备的水果刀,刺向黎某玲颈部,致黎某玲大量出血。凌某华见状后,在自己的手腕、颈部分别割了一刀,意图畏罪自杀。

目前,犯罪嫌疑人凌某华因涉嫌强奸罪及故意杀人罪,已被我局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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