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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男子李秀海在陕西榆林被判榆林市中级法院刑庭法官罗涛向被告人李秀海索要酒

发布时间:2018/5/3  浏览数: 514 次  浏览字体:[ ]
  

4月26日,华商报B04版报道了内蒙古男子李秀海在陕西榆林被判“无期”惊动“两高”一事,提到了审理此案的榆林市中级法院刑庭法官罗涛向被告人李秀海索要酒的情况。

李秀海的妹妹李秀荣告诉华商报记者,此事报道后榆林市中级法院纪检部门到内蒙古乌海市找到她,返还了一件“钯盟王”酒(大约2000元),“另外一件酒喝完了”。

李秀荣说,罗涛前后两次收取了她4件“钯盟王”酒,她认为,索贿的酒应该是赃物,不应该退还当事人,她希望榆林市中院能将退回的酒拿走,按照规定上缴国库。

对此,记者致电榆林市中院宣传处艾姓处长,他说榆林市中院领导确实让纪检部门调查此事,但具体进展他不清楚。

5月1日晚,记者致电索酒的法官罗涛,他听到是记者后挂断了电话。记者短信询问他,收取了4件酒为何只退了1件,他没有回复。 华商报记者 崔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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