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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律师网:利用基建工程项目大肆敛财南京一高校两处长获刑

发布时间:2016/12/27  浏览数: 214 次  浏览字体:[ ]
  

 财务处处长、审计处处长、基建处处长助理3人分别获刑,这是不久前发生在南京某高校的悲剧。近日,南京市检察院发布消息,披露了由江宁区人民检察院查办的上述3起案件的更多细节。

  2015年下半年,市审计局在审计时发现,南京市某高校在工程项目投标、项目资金支付等环节,存在采取“化整为零”方式指定施工方、虚假招标等问题。案件线索随即被移送江宁区检察院。检方办案人员侦查发现,该校财务处处长史云平等人存在收受贿赂问题。

  史云平还是副处长时,结识了泥瓦匠柳金。2004年,柳金在该校成立的后勤总公司挂了个维修部项目经理的虚衔。校后勤处交给总公司的维修工程,都由柳金和他召集的民工完成。

  史云平对柳金十分关照,零星维修工程都交给他做。为了回报“老朋友”,2005年至2013年间,每逢过年过节,柳金都会给史云平送上购物卡。

  2012年,史云平想装修房子,柳金得知后,主动提出出钱为其装修。至于装修款,他一分都没向史云平要过。

  2010年春节前,史云平应约与学校的一个工程承包商吃饭。席间,承包商让人拿出一个报纸包递给他,里面装着5万元,并说这个钱是送给他小孩出国读书用的。史云平客气了几句就收下了。2012年春节前,该承包商又送给史云平10万元。

  史云平后来升任该校财务处处长。2012年和2013年,他两次收受某绿化公司项目经理的贿赂款2万元。

  经江宁区检察院公诉,今年9月,史云平因犯有受贿罪,受贿金额达37.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从工程开始到结算,承包商们需要通过多个关卡才能拿到工程款。而该校基建处处长助理林忠成,就成了其中一个关键人物。

  2009年至2016年期间,林忠成在工程量审定单签字确认、工程款支付签字确认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柳金等给予的贿赂款及超市购物卡,价值共计人民币25.55万元。

  工程决算的审计,最终需要审计处签字盖章。作为该校审计处处长,冯晓峰手握重权。为了与他搞好关系,小老板们纷纷使出浑身解数。

  从2011年开始,冯晓峰每年都会收受基建、装修等工程老板们送来的贿赂款,数额五六万元不等。到2015年案发时,他一共收下了来自7个人共计32.3万元礼金及购物卡。

  其中,从2011年到2015年,仅柳金一人就送了冯晓峰23万元。而某建设集团项目经理姚某则为冯晓峰支付个人住房装修款14万元。

  经江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10月,法院以冯晓峰利用其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贿赂价值共计人民币46.3万元,判处冯晓峰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林忠成因非法收受贿赂价值共计人民币25.5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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