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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律师网: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和建议

发布时间:2016/5/20  浏览数: 532 次  浏览字体:[ ]
  

    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叶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美霞、杨明强、薛启书分别带队赴泗阳县、沭阳县、泗洪县和宿豫区,实地调研城市绿地保护工作,并就《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和建议。

  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新修订的立法法的规定,今年1月省人大常委会正式授权赋予宿迁地方立法权,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常委会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立法原则,在经过前期充分立项调研基础上,并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将“城市绿地保护条例”作为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制定项目。

  为了确保高质量立好宿迁首部地方性法规,使城市绿地保护立法工作更具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使草案文本更加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赴县(区)专题就《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草案)》开展征求意见活动。活动中,各调研组分别实地观摩了当地的城市绿地保护现场,详细听取了当地保护城市绿地的做法和经验。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市人大代表,各地县、乡人大负责人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条例草案畅所欲言,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叶辉指出,与会人员提的意见建议接地气、可操作、有价值、含金量高,反映了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对做好城市绿地保护立法工作有很好的启发作用。作为宿迁首部地方性法规,《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备受关注,市人大法工委要认真梳理意见,充分吸收借鉴,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制定好宿迁首部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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