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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律师网:2016年江苏省宿迁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6/4/28  浏览数: 622 次  浏览字体:[ ]
   
2016年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苏高法电[2016]185电传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有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15年度)的通知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各基层人民法院民一庭及人民法庭: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5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2015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173元 ∕ 年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4966元 ∕ 年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257元 ∕ 年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883元 ∕ 年

 

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待统计局数据公布后再做通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2016年3月16日

江苏宿兴律师事务所姜亚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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