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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处无期徒刑

发布时间:2015/6/14  浏览数: 314 次  浏览字体:[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一审宣判,对周永康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周永康当庭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再次表示认罪悔罪。

  判决结果公布后,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各地广大干部群众表示,对周永康案件的依法处理,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充分昭示了党中央依法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 国法面前没有特殊公民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各地干部群众表示,任何党的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和党纪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和党纪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和党纪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和党纪的特权。

  在电视上看到周永康接受审判的新闻后,大庆油田1202钻井队党支部书记张顺深有感触地说,即使曾经身居政治局常委的高位,也不是法外之人。周永康案依法审判,充分体现了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以及党中央依法惩治腐败、严肃党风党纪的坚定决心,我们对此坚决拥护。

  “腐败不除,民心难安。”西南政法大学学生温元杰表示,周永康案的依法审判,彰显了公平正义和法律权威,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行;同时也再次证明,法治中国决不允许有制度笼子之外的权力,也决不允许有党纪国法之外的个人。

  四川省省委干部杨天宗说,对曾是如此高级别的领导干部依纪依法查处,让人们充分认识到,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人能够搞特殊。无论是什么人,无论权力大小、职务高低,没人能当“铁帽子王”,只要破坏法纪、践踏法纪,就必然会受到党纪国法严惩。

  新疆喀什地区第二中学教师刘亚楠说,周永康这样的“大老虎”都被依法打掉了,中央依法反腐顺应了人民群众惩治腐败的愿望,我们希望“打虎”“拍蝇”不止步,让心存侥幸的官员彻底抛弃滥用公权的幻想,让公权力运行越来越公正、透明。

  在法治框架下惩治腐败 使反腐败规范化制度化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着力用法律制度约束权力,这是党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根本方向。专家和广大干部群众表示,只有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制度笼子里运行,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消除腐败。

  “无论是从程序上,还是从实体上来讲,周永康案件的审判都体现了依法依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指出。

  江苏省倍宁得律师事务所律师宗延军说,司法机关在办理周永康案的过程中,逐步公开相关信息。就公布的信息看,办案机关在各个环节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按程序办案,贯穿着“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理念。

  湖南省退休干部傅学俭长期关注反腐进展。他说,在周永康案等一系列贪腐案件中,从移送起诉到审理都是依法进行的。这将推动反腐败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党中央反腐频出重拳,法院依法审理周永康案件,人民群众拍手称快。领导干部用权,单靠觉悟不保险,有法律制度约束才能用好权。必须用制度管住权力,把权力运行晒在阳光下,让人民群众看得见。”云南省鹤庆县六合乡白族群众施怀基说。

  “在预防腐败方面,还需要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要把领导干部权力的行使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把反腐倡廉建设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方监督力量,确保权力得到有效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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