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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两男子玩同一款游戏成朋友同住一间客房金项链被偷

发布时间:2015/6/13  浏览数: 481 次  浏览字体:[ ]
  

     今年5月下旬,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的李先生在网吧上网时认识朱某,两人很快成为朋友,喝完酒后还一同到旅馆过夜。然而第二天李先生醒来,朋友朱某已经走了,李先生脖子上戴的一条金项链也不翼而飞。6月11日上午,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警方将朱某抓获时,朱某还矢口否认偷走了李先生的金项链,然而警方早已查实了朱某销赃的交易记录。

“他跟我玩同一款游戏,就聊得很投机。”李先生回忆说,在5月28日下午,他在开发区的一家网吧玩游戏,发现隔壁座位上一名和他年龄相仿的男子朱某也在和他玩同一款游戏,两人很快就交谈了起来。由于李先生喜欢交友,当晚就邀请朱某一起外出喝酒,在酒桌上,两人无话不谈,相见恨晚,成了好朋友。

当晚,两人一起喝酒到了深夜11时许,朱某说他的家离开发区很远,提议一起找一家网吧过夜,但是热情的李先生随后邀请朱某去住旅馆。当晚,两人住进了同一间客房,醉酒的李先生很快睡着了。直到第二天醒来,李先生发现,朱某已经离开了,而自己脖子上戴的一条价值1万多元的金项链不翼而飞。

“我们掌握了朱某在睢宁销赃的记录。”昨日上午,经过大量侦查并掌握确凿证据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黄河派出所将朱某抓获。然而警方带着朱某与李先生相见时,朱某仍然狡辩称:“他是我的朋友,我怎么可能去偷他的东西。”然而民警将查获的朱某在徐州睢宁县销赃的交易记录作为证据摆在朱某面前时,朱某才惭愧地低下了头。

记者了解到,朱某家境并不算差,但是由于他爱好赌博,朱某家人决定“没收”他的所有财产,以帮助他改掉恶习,所以朱某平时身上只有一点零花钱。朱某告诉记者,当晚他看到李先生已经熟睡,而李先生脖子上戴着的一条金项链又激起了他偷窃的欲望。于是他深夜悄悄地偷走了李先生的金项链,第二天就到睢宁转手卖了,获利8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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