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林森浩案代理合同的声明
今天,应林森浩父亲林尊耀的要求,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与林尊耀先生解除了《委托协议》,至此,斯伟江律师不再担任林森浩案件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人。在此之前的复核阶段,辩护人已经前后向最高法院提交了5万字的法律意见,及若干新证据、医学专家会诊意见、申请等,也到北京当面向复核的合议庭法官陈述了辩护意见,会见了林森浩,已经基本完成了该阶段的工作。虽然得知,林森浩本人不同意解除对斯伟江律师的委托,但鉴于委托协议系林尊耀先生与本所签署,委托合同基于信任,专业人士需知进退,不给委托人留遗憾,也考虑到辩护人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退出不至于对林森浩产生不利后果,故同意解除合同。
《尚书》曰:“罪疑惟轻,功疑惟重”,真诚希望最高法院能够依法“刀下留人”,也祝愿林森浩好运。恳切祈望社会气氛能日渐宽厚,林森浩确是一位犯了大错的人,但他又是努力忏悔、希望重生的年青人。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