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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梁耀辉在内的太子酒店四十七名员工犯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毁灭证据罪

发布时间:2015/5/27  浏览数: 449 次  浏览字体:[ ]
  

     广东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7日就东莞太子酒店老板梁耀辉(人称“太子辉”)等组织卖淫罪案公开开庭审理。庭上,检方指控包括梁耀辉在内的太子酒店四十七名员工,犯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毁灭证据罪等三大罪名。

  梁耀辉被称为东莞“太子辉”,曾是东莞的风云人物,其实际控制的太子酒店为五星级酒店,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11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文艺演出、卡拉OK歌舞厅等。梁耀辉曾以20亿元个人财富位列“百富榜”第406位。在2014年年初的扫黄风暴中,东莞“太子辉”梁耀辉旗下的太子酒店涉黄,彻底倒台,其案件定于27日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

  庭上检方起诉书指控包括梁耀辉在内的太子酒店四十七名员工,犯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毁灭证据罪等三大罪名,其中对梁耀辉的指控最为严厉,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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