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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王集镇新婚夜里的盗贼被泗阳县人民法院判决张某有期徒刑6年

发布时间:2015/5/27  浏览数: 444 次  浏览字体:[ ]
  

     2014年5月的一天,住在泗阳县王集镇的朱某从睡梦中醒来,似乎还沉浸在昨天结婚的喜庆气氛中,看着一片狼藉的房间和扔满衣服的院子,朱某觉得那么恍惚不真实,在妻子的提醒下才赶紧拿起手机报警。

  派出所顾警官接到朱某的报案后,一边给被害人做笔录,一边在心里嘀咕:怎么又是一家办喜事后被偷了,最近一直接到类似的被害人报案。经过民警多方走访、调查,并对案发地点和被盗现场比对,最终在一处作案现场附近发现犯罪嫌疑人留下的蛛丝马迹并破获了该案。经查,被告人张某,泗阳县王集镇人,2008年5月至2014年7月间,在泗阳县庄圩乡、王集镇、南刘集乡等地盗窃50余次。其白天在附近寻找作案地点,多挑选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居民家,等到晚上大家喝醉放松警惕后,采用起子和撬棍挖墙洞、剪窗户钢筋、拨门闩等方式进入居民家中,窃取现金、首饰等财务,涉案金额10万余元。泗阳县人民法院判决张某有期徒刑6年3 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法官提醒:被告人利用居民家中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现场人多事杂,多会出现喝酒后放松警惕的情况,屡次作案,盗窃数额巨大,社会影响及其恶劣,对当地民风造成不良影响。通过本案提醒大家提高防范意识、注重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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