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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律师网:关于推动宿迁市人民政府新型法律顾问制度的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5/5/14  浏览数: 363 次  浏览字体:[ ]
  

5月13日上午,宿迁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琦主持召开四届三十七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行政诉讼法》的法律讲座,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推动宿迁市人民政府新型法律顾问制度的情况汇报、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汇报等一系列依法行政相关议题。

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于2014年11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今年5月1日起施行。新法扩大了受案范围、改审查立案为登记立案、确立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等。在集体学习后,王天琦指出,学习好、领会好、掌握好《行政诉讼法》,是各级政府和部门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他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各地、各部门要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经得起司法和群众的检验。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切实发挥好司法监督对依法行政工作的促进作用。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增强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市政府将建立新型法律顾问制度,调整设立法律顾问组织,合理配置和遴选法律顾问成员,合理界定法律顾问的职责,构建我市立体式、规范化的新型法律顾问框架。王天琦要求,加强法律顾问成员的遴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拟定法律顾问候选人名单,报市政府并对外公示;完善政府法律顾问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参与政府领导接访、承担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授课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作用;强化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对政府法律顾问履职情况实施监督、进行评价、提出奖惩建议,综合考核并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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