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劳动最光荣,在“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之际,关注“劳模”的话题也越来越多。昨日,记者从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保障劳模们的待遇标准将开始上调,具体包括市劳模春节慰问金标准、特殊困难帮扶资金标准、津贴标准以及优待政策,并建议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市劳模待遇。《调整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标准》文件从本月开始正式实施。
市总工会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市级劳模春节慰问金为每人200元。从省里情况看,省部级劳模春节慰问金于2014年由每人500元调整提高到1000元。从周边情况看,其他市已相继将市劳模春节慰问金调整提高(徐州、连云港、盐城均为500元)。因此,根据工资水平提升、物价上涨及省和其他市情况,《调整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标准》将我市市级劳模春节慰问金标准由每人200元调整为500元,所需资金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有些劳模的生活还挺艰难的。”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从现实情况看,2013年下半年,市总工会开展市劳模生活状况调查,调查数据显示,近3年因病、因灾导致贫困的市劳模有153人,占市劳模总数的10.5%。
据悉,2009年,市财政设立市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主要对因病、因灾等特殊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市劳模进行帮扶,标准为每人1000元,按7%困难面计提。从省内其他市看,徐州、南通、连云港的市劳模特困帮扶金已调整提高到2000元标准,盐城、扬州、泰州、镇江的市劳模特困帮扶金已调整提高到3000元标准。鉴于物价上涨、年老患病劳模人数增加等因素,参照省内其他市情况,建议将市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标准由每人1000元提高到2000元,并按10%的困难面计提。
记者了解到,和工资一样,市级劳模每月都可以领到按月发放的荣誉津贴。目前,我市对离退休并保持荣誉的市以上企业劳模及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市以上农民劳模发放荣誉津贴,全国劳模为每人每月100元,省劳模为每人每月80元,市劳模为每人每月50元。
从省里情况看,2014年1月份,省政府办公厅已发文,将全国劳模荣誉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省劳模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从其他市情况看,徐州、盐城、南通、扬州、泰州、镇江等市的市劳模荣誉津贴已调整到每人每月100元,连云港调整到每人每月120元。《调整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标准》将我市市劳模荣誉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
据悉,根据我市出台的文件规定,市以上劳模可凭劳模证在本市内免费乘坐城市公交;游览市内景点享受半票优惠;在市内医院就诊免收挂号费;符合条件者优先享受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评定职称时,作为破格申报中级职称条件之一。但是,部分政策还没有完全执行,市总工会希望相关单位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市以上劳模相关优待政策。“目前,市级劳模人数接近1000人。提高待遇标准将很快实施,例如每月50元的荣誉津贴,从本月开始已经提高到100元。”市总工会一位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