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三名被告人穿便装受审,深圳中院昨天审理的一宗普通案件受到了广泛关注。
昨天上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一宗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件引来众人“围观”,三名被告人从美国走私木材进入国内,偷逃税款100余万元。按常理说,这宗案件并非“大案”,但为何却如此受到媒体关注呢?
原来,该案件是深圳两级法院正式启动规范刑事案件被告人出庭受审着装新规定的首宗案件,与以往的刑事案件被告人不同,昨日出庭受审的三名被告人,均身着便服,而不是人们印象中的“光头、灰囚服、看守所马甲”等服装。记者了解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深圳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一项新规定,即从昨日开始,深圳全市两级法院的刑事案件被告人、上诉人均可以着便装出庭。在以往,只有高官和取保候审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可以身着便装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