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央巡视组在反馈江苏巡视情况中指出,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依然存在。为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省委组织部19日发布消息称,已制定出台《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五项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从制度层面根治“带病提拔”。
今年省市两级组织部门组成12个检查组,对“带病提拔”的7名处级干部、25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组织部门正按照中组部选人用人检查组反馈的意见,对全省涉嫌“带病提拔”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进行梳理和倒查。新规明确,凡是“带病提拔”的都要严肃倒查问责。一经查实,有关责任人一律先停职,视情节给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加大追责力度,不仅追究责任人,追责不力者也要被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