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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开始农村宅基地制度存在四大病灶

发布时间:2014/10/26  浏览数: 459 次  浏览字体:[ ]
  

已经酝酿多年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终于有望迈出实质性的一步。作为土地制度改革的牵头部门,国土资源部于近日基本完成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编制、修改工作。如果中央深改组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的试点方案,到2017年,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目前农村宅基地制度存在四大“病灶”:一是宅基地取得和分配上存在问题,规划和计划落实不够,导致农村宅基地布局散乱,宅基地分配有时得不到保障。二是在宅基地管理上对节约集约用地促进不够,导致粗放利用,存在一户多宅、超标占地的情况。三是在宅基地用益物权上保障不足和权能不足并存。。四是在宅基地退出方面存在问题,退出机制还不够健全,因此形成大量空心村、闲置地,导致用地不合理。为什么要进行宅基地制度改革?可从五个方面来提高认识:1.城镇化推进需要宅基地制度改革。据2011年统计,中国城市化水平为47.5%,低于50%的世界平均水平,其中,47.5%的城市化水平中已包括了居住在小城镇的1.5亿人口和进城务工半年以上的1.5亿农民工,如扣除这些人的话,城市化水平仅为35%。而国民收入与我国水平差不多的马来西亚、菲律宾,城市化率都在60%以上,日本、韩国、中国台湾都超过70%,所以,2030年前,全国将有3亿农民再进入城镇。浙江省2011年城市化率统计是62.3%,《浙江省新型城市发展规划》中,要求2015年达到65%,2020年达到72%。到2015年,全省要求各县(市)的县城和中心镇人口集聚合计要达到各县(市)的50%左右,经济总量达到70%左右。每个县(市)的中心镇数量,不宜太多,一般小的县(市)只需规划建设一两个中心镇,大的县(市)可以规划建设三四个中心镇。而现在浙江省有3万多个行政村,5万多个自然村。绍兴的城市化率是58.6%,目前,绍兴市有2000多个行政村,10000多个自然村。日本目前只有1044个村町,比20世纪50年代缩减89.8%,农村人口只占总人口的10%。这样的城镇化要求与这样的城镇化现状,逼着我们加快人口集聚,加快传统村落的整合、消亡,这就需要积极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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