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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律师网认为湖南岳阳市华容县召开公捕公判大会囚车游行千人围观为法治败笔

发布时间:2014/10/26  浏览数: 828 次  浏览字体:[ ]
  

   近日,湖南岳阳市华容县召开公捕公判大会,会上数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公开拘留或公开逮捕,数以千计的群众观看了这一活动。
  消息在网上传播后一石激起千重浪,迅速引发热议。此举有利于震慑犯罪行为,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但更多网民则表示,公捕公判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是典型的“人治”思维。

  公开宣判犯罪嫌疑人囚车“游行”千人围观

  近日湖南岳阳市华容县召开公捕公判大会,公开拘捕公开宣判犯罪嫌疑人,并让他们挂着牌子站在“囚车”上游街示众。

  10月17日,华容县公安机关对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万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宣读了公开刑事拘留的决定。县检察院检察长杨晖宣读了对涉嫌抢劫罪犯罪嫌疑人毛某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的决定,引来现场近千名群众围观。

  湖南华容县政法委相关负责人称:“今年上半年湖南华容县信访维稳工作排岳阳市第一名,保持‘全省平安县’荣誉称号。此次召开公捕公判大会是为震慑犯罪行为,遏制潜在的违法犯罪行为,弘扬社会正气,进行普法宣传和教育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为群众提供安全稳定社会外部环境。”

  类似的活动在华容并非首次。湖南部分县城也曾多次召开公捕公判大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宣判,并组织当地干部、群众、师生观看。也确实对当地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类似偷盗、抢劫等违法行为有所下降。

  人权应被尊重公捕公判有违法治精神

  对犯罪分子和犯罪嫌疑人进行公捕公判可以起到威慑作用,有利于减少犯罪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与财产安全。而也有网民指出,即使是罪犯和犯罪嫌疑人,他们的人权也应被尊重。

  在当地公检法干部应该知道这种“公捕公判”的做法有违法治精神,可是为什么还要年年继续?“公捕公判”、“游街示众”是否基于“领导意志。

  法律人士称领导要讲法震慑犯罪行为不能违法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我国1988年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曾联合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通知》,明确指出: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在国内外造成很坏的影响,必须坚决制止。

  相关法律人士认为,华容县此次举行的“公捕公判”大会,明显违反了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相关规定,也是对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的通行规则的无视。

  律师认为在法律性质上,刑拘和逮捕通常是侦查部门为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刑诉法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被刑拘或被逮捕的嫌疑人,事后被判无罪的例子也发生过。

  这些参加公捕公判大会的嫌犯就算之后被判有罪,仍合法享有人格权。而未经判决仅是犯罪嫌疑人及被告,办案机关对其进行公捕公判有侵犯犯罪嫌疑人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之嫌。

  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认为:华容有关部门所谓的“初衷”看似有理,却是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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