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20日至21日在全国统一举行20日上午8:30正式开考。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根据2008年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中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日程安排表
9月20日(星期六)
8:30—11:30 试卷一 14:00—17:00 试卷二
9月21日(星期日)
8:30—11:30 试卷三 14:00—17:30 试卷四
考试时间的核心要求是全国统一按照“北京时间”进行考试,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提前开考、延时结束和改变计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