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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女大学生卖套套的小女孩2次组织卖 称不知道是在犯罪

发布时间:2014/9/16  浏览数: 332 次  浏览字体:[ ]
  

    7月16日,常州市西新桥派出所接110指令称百时酒店204房间有人报警称自己被偷了1万元。

  民警赶至现场,却发现现场有三个人。报警人青青(化名)、一个姓段的女孩以及一个姓王的老男人。然而,青青对于自己和王某之间经济纠纷问题,却根本讲不清楚。民警将3人带去派出所调解后发现,青青和王某是因为嫖资发生纠纷,而介绍青青向王某卖淫的,正是还在我市某学院读书的女大学生段某。

  1996年出生的段某,在我市某学院里读大学。在老师的印象里,她除了学习成绩不好之外,其他的表现都还不错。

  然而,在陌陌、微信以及QQ等聊天工具里,段某却有一个引人注目的名字——“卖套套的小女孩”。

  7月9日,“卖套套的小女孩”在陌陌上和王某聊天,提出可以介绍一个女同学跟他开房。

  王某同意了,双方谈好价钱是5000元后,“卖套套的小女孩”给了王某一个微信号。王某通过这个微信号联系上了另外一个自称是“我是妖,只是未成精”的女孩。两人相约,于我市钟楼区某酒店发生了性关系。

  事毕,王某没有付钱。“我是妖,只是未成精” 愤怒了。

  “我是妖,只是未成精”便是女孩青青。7月16日,段某带着青青找王某索要嫖资。因价格没有谈拢,青青怒而报警。

  “我觉得我只是在帮她的忙,我不知道我是在犯罪。”段某说,她是在打工时认识青青的,因为知道青青肯卖淫,所以当陌陌上王某找她交易发生性关系时,她拒绝了,并介绍青青和对方认识。

  经查,这不是段某第一次给青青介绍客户。今年4月,段某还介绍青青向另一位奥迪男庄某卖淫。

  近日,因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犯罪嫌疑人段某被钟楼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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