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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祁门县民警朱璘陪酒后摔倒致死公安局长被党内警告

发布时间:2014/8/16  浏览数: 651 次  浏览字体:[ ]
  

   安徽祁门县民警朱璘陪酒后摔倒致死一事经人民网安徽频道率先报道后,引起社会高度关注。15日,黄山市纪检委和该市公安局联合调查后发布此事的详细调查报告:决定对祁门县公安局多位局领导予以责任处分,其中该县公安局长和政委被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经核查,2014年1月8日下午,祁门县公安局金字牌派出所教导员康光辉带该所民警朱璘等共5人到祁门县闪里派出所参观该所执法办案区建设工作,参观完后已过下班时间,闪里派出所所长郑小武留康光辉一行到闪里镇铜锣湾酒店(派出所斜对门)就餐,郑小武等8人(全部为闪里派出所民警)作陪接待。期间,郑小武、康光辉、朱璘等8名民警共饮了40.6度的白酒6瓶,啤酒11瓶。其中,另5名民警因值班和开车未饮酒。

  当晚8时许就餐结束,朱璘在该酒店下楼梯时摔倒,头部着地。摔倒后,同行民警即护送朱璘至医院救治,6月13日朱璘因医治无效死亡。

  7月8日祁门县公安局与朱璘亲属签订了130万元的赔偿协议,其中包括亲属垫付的医药费、食宿费、专家费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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