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浏览文章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全能神

发布时间:2014/8/2  浏览数: 466 次  浏览字体:[ ]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法院日前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亚芬有期徒刑4年6个月,高蓉蓉、郝桂梅、王治升3人有期徒刑各3年6个月。

  据介绍,2013年5月,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在4被告人家中共查获传播邪教书籍218本、宣传单163份、小册子270本、光盘239张、存储卡15个及其他学习传播邪教的电脑、打印机等物。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