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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律师网谈干部在工作之余的时间需不需要进行监督

发布时间:2014/7/24  浏览数: 462 次  浏览字体:[ ]
  

  干部在工作之余的时间,需不需要进行监督?

  历来有一种论调,“干部也是人,也有自己的生活”,因此,把监督触角伸到工作时间之外的做法,未免显得过于严苛,且有干涉个人隐私之嫌。

  这种观点似是而非。其逻辑前提在于,领导干部在八小时内外可以绝对按程序进行“公”与“私”之间的自如切换——事实上,许多时候这种切换很难彻底。不仅领导干部在日常生活中的所学所思、所感所遇会影响他们的公务决策;而且,因为手握公权力带来的影响力,也会渗透进他们的个人生活。这并非当代中国才有的特殊情况。

  中央纪委就反“四风”进行的常规性通报,在其官网上都可以查到。即使进行一个粗略的观察,在屡见不鲜的违纪现象背后,人们也不难发现一些简单的规律。比如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午间饮酒、操办宴席……请注意,这些在“曝光台”上亮相的高频词,指向的时间节点,通常并不处在一般的工作时间,而恰恰是在所谓的“八小时以外”,发生在群众身边,如同“苍蝇扑面而来”。

  近来,腐败官员落马者众,不乏省部级的“老虎”。清点这些腐败分子的斑斑劣迹,多有蛇出鼠入的权钱交易、令人咋舌的受贿金额,以及令人侧目的“通奸”情节。这些违法乱纪、伤风败俗的事情,恐怕在正常的工作场合和工作时间里也不太容易做,得靠八小时以外“加班加点”干才行。

  “八小时以外”的腐败之所以多发易发,究其根本还是因为领导干部权力随身。其实,和“监督”相伴而行的词,本来就是“权力”。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本质上就是要监督权力,防止权力在夜色中迷路,在灯红酒绿中、在推杯换盏中、在所谓的“个人生活”的遮掩中溢出本来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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