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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老师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发布时间:2014/7/15  浏览数: 773 次  浏览字体:[ ]
  

     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教育部昨天发文,划出教师行为的6条红线,为教师收受学生礼品礼金的行为列出详细禁令。

  统一设立两部举报电话

  从去年开始,教育部在各种有关教师行为规范中就提出,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等行为。昨天,教育部再次下发通知,详细列出6种严禁的行为,为教师行为划出6条红线。一是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二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三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四是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五是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六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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