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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宿兴律师事务所提供财产保全担保业务简介

发布时间:2014/7/11  浏览数: 1223 次  浏览字体:[ ]
  

     财产保全担保,也叫诉讼保全担保,是指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法院应对保全错误负赔偿责任。所以,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时,法院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会驳回其申请。
财产保全担保方式一般为现金、不动产或第三方资信担保。相比较现金和不动产担保的高成本,我公司为您提供的专业资信担保具备成本低、手续简便、速度快等优点。

    因为法院审理案件及诉讼中原告的财产保全的需要,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面向广大当事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业务。如您需要办理财产保全业务或需要资金担保军可以与我们联系。联系地址为江苏省宿迁市君临国际A座11楼 (宿迁市客运汽车总站东侧)
      联系电话:1301390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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