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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警方回应女生性侵案:3人不能认定强奸

发布时间:2014/7/7  浏览数: 355 次  浏览字体:[ ]
  

    山东警方发布调查报告:4人不构成强奸罪,1人涉嫌强奸罪】①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黄某峰、黄某武等人与焦某某发生性关系时有强迫行为,且焦某当时已满14周岁,故不能认定黄某峰等4人行为构成强奸罪。②卢某有强奸解某的故意和行为,涉嫌强奸罪。(央视记者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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