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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窝案159人行贿买官被处理

发布时间:2014/6/7  浏览数: 249 次  浏览字体:[ ]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工作从去年10月底开始,为期2个月。昨天,中纪委公布本轮巡视首个意见整改情况——《中共广东省委关于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通报中称,针对巡视发现的“裸官”突出问题,广东全省对866名“裸官”调整岗位,其中市厅级9名,处级134名,科级及以下723名。据了解,广东省根据巡视意见,共摸查出千余名“裸官”,其中200多人选择将家人迁回国内。

  □巡视情况


  中纪委开专栏公布巡视意见整改情况

  2014年2月下旬,中央巡视组陆续开始向10个被巡视地区、单位反馈巡视情况进入整改落实阶段。按照要求,被巡视地区、单位在反馈后2个月内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情况,并按要求适时向党内和社会公开,领导小组将以适当方式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巡视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巡视成果能不能有效运用。记者梳理十八大后第一轮巡视意见及整改结果披露发现,为确保整改取得成效,中央采取定制度、明责任、督落实、促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其从下达巡视意见到公开整改结果有着严格的程序要求,包括“签收制”“双责任”“双报告”“双公开”“快节奏”。

  昨天,广东省对外公布整改结果,成为党的十八大后第二轮巡视首个公布整改结果的被巡视地。通报称,中央巡视组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绝大多数已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昨天,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辟“中央巡视组2013年第二轮巡视整改情况公开专栏”刊发各地区、单位公开的整改情况,并称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中纪委表示,近期,2013年第二轮巡视的吉林、山西、安徽、湖南、广东、云南等6省和国土资源部、商务部、新华社、三峡集团等4个单位,将陆续公开巡视整改情况。

  □整改程序


  实行“签收制”

  对巡视反馈意见,被巡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签字接收,明确整改落实责任。

  强化“双责任”

  在整改落实工作中,被巡视党委(党组)要担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

  实行“双报告”

  整改情况报告,既要以党委(党组)名义报送,还要以主要负责人的个人名义报送,并接受中央巡视机构的严格审核。

  推行“双公开”

  整改落实情况,要分别在本地本部门进行党内通报,要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整改,以监督促实效。

  整改“快节奏”

  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明确时限要求,抓紧落实改进,两三个月内要初见成效,让干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

  □广东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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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视意见 部分干部有买卖官行为

  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有的领导干部买官卖官。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标准,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买官卖官、干部带病提拔重用、干部档案弄虚作假、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用人等问题,加大倒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加大干部交流力度。

  整改情况 茂名卖官案63人被免职

  中央巡视组分批向省纪委转交来信共1884件,经梳理,属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共1708件,目前已办结1212件,正在办理392件,尚未办理104件。对其余不涉及具体举报事项的176件信访件,已按规定分别转中直、省直有关单位及省市有关负责同志处理。对茂名领导干部系列违纪违法案中涉嫌行贿买官人员159人组织处理已基本完成,降职8人,免职63人,调整岗位71人,提前退休1人,诫勉谈话16人。

  目前,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已超过机关总人数的一半。今年以来,共查处农村基层案件2355件2424人,查处厅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38人,包括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省海防打私办原主任罗欧,广东电网原总经理吴周春,省科技厅原副厅长王可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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