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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新任女新闻发言人首次亮相平均有1起涉及嫖宿幼女罪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4/5/30  浏览数: 473 次  浏览字体:[ ]
  

    在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称,从2010年到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嫖宿幼女罪共255人,150件案件。这意味着每个省份每年平均有1起涉及嫖宿幼女罪的案件。

  去年10月,我国司法实践的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该《意见》第20条规定,以金钱财物等方式引诱幼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幼女被他人强迫卖淫而仍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均以强奸罪论处。

  这意味着,在司法实践中,两高正在最大限度地压缩嫖宿幼女罪的实施空间。

  最高法在对全国人大代表孙晓梅的答复意见中透露,近年我国嫖宿幼女案件数量较少,2010年全国收案37件,2011年全国收案30件,2012年全国收案41件,平均每个省一年只有1件案件,在法律适用方面暂未发现疑难或者量刑过于不平衡的问题。

  此外,在谈及未成年人犯罪时,最高检方面表示,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年龄趋于低龄化,进入检察环节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呈逐年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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