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件,201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参保(合)率将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320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2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进一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适当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待遇水平。
如需转载宿迁姜亚春律师网原创作品,请注明出自于江苏苏银律师事务所宿迁姜亚春律师网。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恒基大厦17楼
电话:13013900543(微信同号)
站长:姜亚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