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武汉“地下贩肾”案,近日在武汉市江夏区开庭审理。12名被告人被公诉机关指控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情节严重,其中11人当庭表示认罪。
据起诉书指控,2012年底,被告人邓某、陈某等人合谋通过给他人进行肾脏移植的方式出卖人体器官,被告人邓某负责购买手术器械、药品,并租赁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栗庙新村一处私房作为手术室,被告人陈某担任主刀医师实施肾脏移植手术,其他被告人分别担任麻醉师、手术护士、联系介绍人等角色,对肾脏出卖者和肾脏植入者进行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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