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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涟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未满十三岁相亲案男方涉嫌强奸

发布时间:2014/5/9  浏览数: 399 次  浏览字体:[ ]
  

     老人给只有13岁的孙女找个婆家。不曾想,相亲不久后,因孙女过早搬进男方家,竟引发了一场强奸官司。近日,淮安涟水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这起案件,被告人张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13岁的张恒从小父母离异,被判给父亲抚养。父亲张根常年在外打工,疏于对孩子的关心,张恒平时就与奶奶相依为命。这两年,奶奶身体每况愈下,因为担心自己去世后孙女生活无着落,老人便寻思着有生之年给孩子找个好婆家。

  2013年6月的一天,张奶奶特意给孩子打扮了一番,让孩子看起来更成熟些,然后请媒人安排孙女与同村22岁的男子刘某相亲。二人看对眼后,当日张恒便在刘某家留宿,刘某带她出去游玩,为她添置新衣,谈起了恋爱,直到张恒的父亲找上刘某的家门,并打电话报了警。

  涟水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明知张恒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仍然与其发生4次性关系,已构成强奸罪,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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