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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正式致函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发布时间:2014/4/28  浏览数: 400 次  浏览字体:[ ]
  

    教育部正式致函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合作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办学者为深圳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依法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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