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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窝案细节:原书记崩溃供出百名官员

发布时间:2014/4/27  浏览数: 411 次  浏览字体:[ ]
  

     始于2009年的茂名官场窝案共涉及厅、处级干部240余人,市辖六个县(区)的主要领导全部涉案。直到2012年,时任广东统战部部长、原茂名市委书记周镇宏被调查,之后茂名官场才恢复平静。

  媒体报道称,当年在处理茂名窝案时,放过了160余官员。而冯立梅或是其中一员。

  采访并没有想象中的困难,我很轻易地找到了很多在职官员、受处理官员的家属、涉案商人以及退休老干部。握手、简单寒暄,我甚至不需要向对方出示证件,他们便滔滔不绝地给我讲了很多东西。

  这与我之前接触过的各地官员们不同:因为气愤或者委屈,他们急需找人倾诉,没有表现出任何小心、谨慎。

  采访中,我意外获得了茂名原市委书记罗荫国的部分案卷。

  罗荫国案是茂名窝案中“承前启后”的重要一环。

  受下属、茂名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案影响,罗荫国被调查。据媒体报道,全面崩溃的罗荫国供出了100多位官员,茂名官场震荡。

  将案卷交到我手里时,那位官员说了两句话,让我印象深刻:第一句是,这么多向罗荫国行贿的官员,如今依然在位,很多人有怨气;第二句则是,罗荫国案是当时茂名官场的缩影。

  案件持续时间长、涉案官员多、“一查一串、一端一窝”、很多涉案人员未受处理等,是茂名官场窝案的特征。

  回到宾馆后,趴在床上翻看这些案卷。因为材料扎实,指向明确,上述窝案中的特点清晰展露在眼前。

  1、朋友下属老婆

  罗荫国的案卷材料显示,1993年至2011年1月的18年间,有63人向其行贿了61笔财、物。其中党政或事业单位领导干部44名,商人19名。

  茂名一位前组织部官员总结,罗荫国落马源于三大失误。

  一是交友不慎,“他结交一些房产商等企业老板”;二是没有管好下属。最大的失误则在于“没有管好老婆”。

  这在罗荫国的案卷材料中也有所体现。61笔行贿记录中,有16笔受贿是罗荫国与妻子邹继芳共同收受、伙同收受或直接通过邹继芳收受的。

  邹继芳也未能逃脱惩处。2013年7月,邹继芳被判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2、“一损俱损”共罪结构

  纵观茂名腐败窝案,行贿受贿、买官卖官,是将各孤立的官员腐败案件串成窝案的关键词,也使得茂名窝案呈现出“一损俱损”的共罪结构。

  以罗荫国案为例。受下属、茂名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案影响,罗荫国被调查。媒体报道,全面崩溃的罗荫国供出了100多位官员,茂名官场震荡。

  公开资料中,罗案涉及到的行贿官员,目前被判刑的有3位:茂名市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育英;茂名原市长助理雷挺;化州市原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黄鸿。

  上述三人的司法材料显示,在向罗荫国行贿以期获得提拔之前及之后,他们均涉及买官卖官、与商人进行权钱交易或者滥用职权。

  朱育英先后收受了当地57名干部共计人民币1238万多元、港币360万元、美元20万元。

  2011年12月22日,广东省纪委副书记丘海在省政协十届十七次常委会议上,向政协常委们通报2011年广东省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时提到,近年来腐败行为的“有组织犯罪”特征日趋明显,“一查一串、一端一窝”。

  3、权力顶峰犯罪高峰

  从案卷材料中可以看出,罗荫国受贿与个人权力呈现出极大的关联性。

  2001年9月前,罗荫国任职茂名市委秘书长、高州市委书记等职,其收受的贿赂有5笔。之后,他调任茂名市委副书记、市委秘书长。

  2003年4月,罗荫国升任茂名市市长,2007年,罗荫国升任茂名市委书记。

  56笔行贿受贿的时间均与2003年有交叉,或发生在2003年之后。

  这一时期,罗荫国正在一步步走向个人权力顶峰。

  广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林浩坤曾在谈到茂名系列腐败窝案时说,“所有腐败的源头就是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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