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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布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中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违规行为及处分决定

发布时间:2014/4/19  浏览数: 397 次  浏览字体:[ ]
  

    昨日下午,北京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北京律协)公布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中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违规行为及处分决定。7名律师中,虽申请复查但仍遭处分的周翠丽表示不服,律师兰和、田参军不愿多说。

  律协公布处分决定

  昨日下午1时许,北京律协在其官网“首都律师”相继公布了《认真查处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涉嫌违规行为》、《北京市律师协会行业纪律处分情况通报》等决定。北京律协公告称,自李某某等人强奸案发生以来,个别律师严重损害律师行业形象,其行为引起社会及律师行业的强烈不满,律协对此高度关注。2013年7月26日,协会接到李某某等人强奸案当事人对相关律师的投诉后,立即启动受理审查程序。随后,律协纪律委员会一并对该案中遭到投诉和未遭到投诉的辩护及代理律师均立案审查。

  律协方面称,2013年11月28日和12月2日,律协向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中7名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发出立案通知。经审查,2014年1月13日、1月29日,分别对7名律师作出行业纪律处理处分。其中,对周翠丽、雷海军、李在珂给予公开谴责;对3名律师分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对1名律师发出规范执业建议书。

  律协称,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57条相关规定,律师不服处分决定,可在30个工作日内向律协申请复查。截至2014年3月25日,6名受处分律师申请复查期届满。因周翠丽提出复查申请,律协复查委员会审查认为其理由不能成立,维持律协纪律委员会的原处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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