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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通报了3月14日春熙路恐慌事件相关情况

发布时间:2014/3/16  浏览数: 502 次  浏览字体:[ ]
  

 3月15日,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通报了3月14日春熙路恐慌事件相关情况,对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李某某、谢某某和陈某某依法进行了处理。

  3月14日16时14分,锦江区上东大街某商场部分员工因误信火灾险情纷纷涌出商场奔逃。同时,网络上不法分子刻意编造不实信息,制造恐怖气氛,加剧了事态升温,进而引发商场周边不明真相的群众以讹传讹,恐慌情绪进一步蔓延,并迅速波及到春熙路商圈,引起街面秩序混乱,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接到报警后,成都市、锦江区两级公安机关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迅速调集警力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经警方对事发现场及周边仔细巡查、走访,发现并未发生过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成都警方第一时间通过“@平安成都”和“@平安锦江”官方微博及时辟谣,事发现场及周边很快恢复了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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