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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许志永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作出一审判决

发布时间:2014/1/26  浏览数: 1801 次  浏览字体:[ ]
       2014年1月26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许志永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许志永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依法判处许志永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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