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安排好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下拨专项资金2.4亿元,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节日补助。
此次节日补助惠及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市“三无”老人、孤儿五类群体240万人,补助标准每人100元,将于 2014年1月25日前发放到位。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众节日补助工作,既要体现“普惠、共享”要求,又要防止重复慰问,将有限的资金用在最困难的群众身上,真正将好事做好,实事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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