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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3/12/28
浏览数: 57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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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 12月28日闭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光明日报记者殷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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