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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假日办再次就法定节假日调休安排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13/11/27  浏览数: 257 次  浏览字体:[ ]
  

  A、春节放假3天,调借相邻周六、周日形成7天长假。国庆节放假3天,不调休,假期固定为10月1日至3日,逢周末顺延。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各放假1天,不调休,仅在当天放假,逢周末时周一补休。

  B、春节放假3天,调借相邻周六、周日形成7天长假。国庆节放假3天,调借相邻周六、周日形成5天长假,假期固定为10月1日至5日。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各放假1天,节假日逢周三时不调休,仅在当天放假;逢周二、周四时,调借相邻周六、周日形成3天小长假;逢周六、周日时周一补休。

  C、春节放假3天,调借相邻周六、周日形成7天长假。国庆节放假3天,调借相邻周六、周日形成7天长假,假期固定为10月1日至7日。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各放假1天,节假日逢周三时不调休,仅在当天放假;逢周二、周四时,调借相邻周六、周日形成3天小长假;逢周六、周日时周一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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