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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平南县大鹏镇发生一起杀人案,平南县民警酒后开枪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发布时间:2013/11/1  浏览数: 1001 次  浏览字体:[ ]
  

  平南县公安局长、政委等6个有关责任人被停职并接受调查。

  10月28日22时许,广西平南县大鹏镇发生一起杀人案,该县公安局民警胡某酒后在该镇某米粉店购买食品时,与店主发生争执,开枪将女店主吴某及其丈夫打伤,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丈夫无生命危险。

  案件发生后,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区、市、县相关部门依法从速办案,并启动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程序。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10月31日下午,贵港市委、平南县委分别对平南县公安局局长、政委、分管副局长、刑侦大队大队长、刑侦大队教导员及大鹏派出所副所长等6人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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