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浏览文章

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发布时间:2013/10/9  浏览数: 436 次  浏览字体:[ ]
    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22日一审宣判。闭庭后,在上诉期限内,薄熙来不服一审判决,通过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本院递交上诉状。10月8日上诉期满后,本院经审查,依法决定予以受理。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3年10月9日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