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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名保安员多次强行与智障女子发生性关系被判处

发布时间:2013/10/5  浏览数: 350 次  浏览字体:[ ]
  

 深圳一名保安员多次强行与智障女子发生性关系。近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对龙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庭涉嫌强奸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刘某庭有期徒刑3年10个月。

  据查,2012年9月一天晚上10时许,被告人刘某庭在龙岗区布吉街道诚宇大厦门口的保安岗亭内值班时,见被害人周某艳带着一小孩在岗亭旁边玩。刘某庭发现周某艳是智障女,于是将周某艳带到岗亭内,强行将其的裤子脱掉并发生性关系。2012年10月份,刘某又以带周某艳去玩为名,两次将周某艳带到布吉街道公园里的风景亭和布吉街道木棉湾地铁后面的空地上,与周发生性关系。2012年11月底,被害人母亲发现周某艳怀孕,经询问周某艳后报案,公安机关当日将被告人刘某庭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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