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浏览文章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夏俊峰在辽宁省沈阳市被依法执行注射死刑

发布时间:2013/9/29  浏览数: 510 次  浏览字体:[ ]
  

  沈阳中院就此解释称,在查明不存在正当防卫的前提下,夏俊峰违规经营炸串,在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查处时,不服从管理,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持刀行凶致两死一重伤,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对发生的冲突,被害人申凯、张旭东有责任,夏俊峰也负有责任,其罪行特别严重,且始终未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故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对其适用死刑。

  ■案件回放

  2009年5月16日,沈阳小商贩夏俊峰和妻子在马路上摆摊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在勤务室接受处罚时,夏俊峰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用随身携带的切肠刀刺死城管队员两名,重伤一人。2011年5月9日上午,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终审宣判,辽宁省高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夏俊峰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起诉,判处死刑。2013年9月2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夏俊峰在辽宁省沈阳市被依法执行注射死刑。

  前天上午,记者找到了申凯的父亲。夏俊峰执行死刑当天,他即已得知消息。申父说,法律是无情的,也是无私的,“小贩是为个人私利,我儿子是为了公务”。4年多来,申凯的骨灰一直寄存在殡仪馆,墓地已经买好了,但事情未了结便无法下葬。言及此,68岁的申父眼眶湿润。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