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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靖边县人民法院称陕西房姐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

发布时间:2013/9/20  浏览数: 323 次  浏览字体:[ ]
  

  陕西靖边县人民法院9月18日发布公告称,陕西“房姐”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将于2013年9月24日8时30分,在该院公开审理。

  被告人王红霞、贺亚玲和张和平、张志华玩忽职守,被告人张新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也同时审理。

  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龚爱爱,因为拥有北京、西安、神木等地多处价值不菲的房产,并拥有多个户口,被网友冠以“房姐”之名,引发了巨大的社会关注和质疑。

  3月4日,陕西神木警方向神木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3月8日,检察机关决定批准逮捕。此前龚爱爱本人已辞去所担任的人大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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